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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證道歌》之十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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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wairoa
時間:
2024-1-21 05:08
標題:
《證道歌》之十四
本帖最後由 wairoa 於 2024-1-21 05:11 編輯
●〔
震法雷,擊法鼓,布慈
雲
兮灑甘露
〕
○證道之人,肩負付法之責,不忘接引後學,雖如是,仍須端視根性利鈍、病患深淺、執障厚薄,由是法無定法,解黏去縛,開啟般若方法不一。對上根利器,病執淺薄者,以迅雷不及之手段,或施棒,或施喝,或寄象出意,或機辯錯出等等,如轟雷物解,不在有心知,不在無心得,利根人自能直下承當,了然透脫。若或根性病執稍劣,不失為法器者,則示導見性,語語關捩,逼拶學人,如擊法鼓,聲聲緊扣,自有心花粲然之時。若或機緣不偶,工力不充的學人,則勸修三學,嚴守毗尼,潛行密用,終其一生,念念熏修,以待機緣。若非宗門法器,則轉授相應法門,不誤人慧命,以橫渡生死之流,非僅宗門故。由是慈
雲布清涼生,甘露灑焦渴消,
○《後漢書》中云:“萬物須雷而解,資雨而潤。”
○黃龍禪師云:“是法非有作思惟之所能解,非神通修證之所能入;不可以有心知,不可以無心得,悟之則頓超三界,迷之則萬劫沉淪。”
○大慧宗杲禪師云:“不得作有無會,不得作道理會,不得向意根不思量卜度,不得向揚眉瞬目處垛根,不得向語路上作活計,不得
颺在無事
甲裏,
不
得向舉起處承當,
不得向文字中引證,
但向十二時中四威儀內,
時時提撕,
時時舉覺....
”。
●〔
龍象蹴蹋潤無邊,三乘五性皆醒悟
〕
○亦唯明眼善知識,方能蹴踢相似佛法,踩蹋迂回知見,直示無生,潤澤無邊眾生,三乘五性,各得法益,各得醒悟,共趨無生。
○《維摩詰經》中云:“譬如龍象蹴蹋,非驢所堪”。此中‘龍象’二字表象中之最上者,譬不思議智慧的證道者,非尚處無明的凡夫所可比況。
●〔
雪山肥膩更無雜,純出醍醐我常納
○一位證道者,已成就一切煩惱不住,最極清凈,更無雜染,大功德法之所依止,無加行般若智常現,故說‘
純出醍醐我常納
’。
○‘雪山’表自性,表絕對的體性,表畢竟空;‘肥膩’表離相對概念的功德力用,‘醍醐’表般若智,表非層層相對提煉而成就的五味醍醐。
○
《涅
槃經
》中云:“雪山有草,名曰肥膩,牛若食者,純得醍醐。”
○
《解深密經
》中云:“夫如來者,非心意識生起所顯,然諸如來有無加行心法生起”;《壇經》中云:“智慧常現,不離自性。”
○
《成唯識論
》中云:“即此自性,亦名法身,大功德法所依止故。”
●〔
一性圓通一切性,一法遍含一切法,一月普現一切水,
一切水月一月攝
〕
○絕對體性橫亙一切眾生心性,猶
如晴空一月普現一切水中;又
體性含容般若智,其力用能起作一切方便利益眾生法,由是
一切方便法唯一智所攝,猶
如一切水中月唯一晴空月所攝。
○《佛說佛地經》中云:“清凈法界者,譬如虛空....雖遍諸色不相
捨
離,而不為色過所染污;如是如來清凈法界,
雖遍一切眾生心性,由真實故不相
捨
離,而不為彼過所染污....
如來清凈法界,含容一切智所變化利眾生事,清凈法界無有起作。”
○《佛地經論》中云:“清凈法界者,謂離一切煩惱所知客塵障垢,一切有為無為等法無倒實性,一切
聖
法生長依因,一切如來真實自體,無始時來,自性清凈,具足種種過十方界極微塵數性相功德,無生無滅,猶如虛空,遍一切法,一切有情平等共有。與一切法不一不異,非有非無,離一切相,一切分別,一切名言皆不能得,唯是清凈
聖
智所證二空無我所顯真如為其自性。”
●〔
諸佛法身入我性,我性同共如來合
〕
○《壇經》中云:“清凈法身,汝之性也”,又
《華嚴經》中云:“十方三世一切佛,同共一法身”,由是諸佛法身入我性者,猶如千燈一室,光光互遍,入我我入,平等平等,非一非異,故接說‘我性同共如來合’。
○《華嚴經》中云:“十方三世一切佛,同共一法身,一心一智慧,力無畏亦然”。
○《圓覺經》中云:“如百千燈,光照一室,其光遍滿,無壞無雜。”
○《如來莊嚴智慧光明入一切佛境界經》中云:“如來者,名為法身。
”
●〔
一地具足一切地,非色非心非行業
〕
○‘一地’者即絕對體性地,亦即本心地義,《華嚴經》中云:“心佛及眾生,是三無差別”,雖如是,其含容的力用發揮,則迷悟間有天淵之別。由是因緣,諸佛出現於世,方便利導,於含容力用中,權立一切地,
所謂此是凡夫地,此是聲聞地,此是辟支佛地,此是菩薩地,此是佛地,務令眾生就路還家,回顯全方位的含容力用,本地風光,故說‘
一地具足一切地
’。又此
絕對體性地,
非四大所造色,以
無相無狀貌故
;亦
非心心數法,以心行處滅,言語道斷故;
更
非行業果報體,以
體性橫亙一切眾生心性,猶如虛空故;
如古德云:‘說似一物即不中’。
○《文殊師利所說不思議佛境界經》中云:“譬如世間以言說故,於虛空中建立十方,所謂此是東方,此是南方,乃至此是上方,此是下方,雖虛空無差別,而諸方有如是,如是種種差別。此亦如是,如來於一切決定正位中,以善方便立於諸地,所謂此是凡夫地,此是聲聞地,此是辟支佛地,此是菩薩地,此是佛地,雖正位無差別,而諸地有別耳”。此中‘正位’者即真如、諸法之本體義,而‘決定正位’四字乃強調別於聲聞之正位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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